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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凯歌决定起诉胡戈=无聊×2?

收藏发布更新日期:2008-04-27 点击:
网上批评《无极》的声音是何其之多,而陈导只决定起诉胡戈一个,为何?
  A、因为有人说《无极》没有《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好看,称《无极》是半成品,而《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才是成品,严重伤了陈导的自尊心
  B、《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颠覆了《无极》里的人物形象,尤其是那个被陈导塑造成神的“满神”,到了《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里被弄得鬼都不如,严重伤了陈导老婆的自尊心
  C、陈导不是不能接受批评,但不能接受像《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这种夸张到喧宾夺主的批评
  D、陈导是想告诉胡戈,不要以为我是名导,是长辈,不要以为你长得帅,缺乏名气,我就不起诉你
  E、以上都不是
  
  究竟是支持陈导,还是支持胡戈,最近,网上,可谓是硝烟四起,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为了让正反两方都能够有一个更好的交流平台,我们一向以“报喜不报忧”为己任的《无厘头与时俱进》论坛,特决定破例举办一场大型的公开辩论赛,以下你所看到的,就是大赛的现场直播:
  
  (注明:
  辩题:支持陈凯歌起诉胡戈
  正方:陈导代表队
  反方:胡戈代表队
  主席:无名氏)
  
  主席:凡是看至此处的朋友们,大家新年好!有关《无极》和《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是谁的作品,就不介绍了,相信大家都知道。现在,我想说的是,如果换种思维,事实是这样的,胡戈拍了《无极》,陈凯歌拍了《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请问,大家会把更多的称赞送给谁?先不要急着回答,带着这个问题,向大家介绍一下这次参赛的辩论双方,其中坐在我左边穿红衣的是陈导代表队,一辩二辩三辩四辩共四位,坐在我右边穿蓝衣白领的是胡戈代表队,一辩二辩三辩四辩共四位,两边人数竟然出现了惊人的一致,故而严重避免了以多欺少或以少欺多的问题。至于我身后穿西装打领带的五位,则是我们这次辩论赛的评审团阵容。兵贵神速,多余的话不想再说,现在,请正方一辩表明立场并发言,时间为三分钟。
  
  正方一辩:大家好!我叫魏淑芬,今年二十八岁,至今未婚!我要说的是,在很久很久以前,当我看到了陈导的《霸王别姬》后,我就深深爱上了他他他他他的的电影。你们不知道,当一个未婚的女孩爱上一个已婚男人人人人人的电影后,心里的那种充实感和期待感是多么强烈。很多时候,通过陈导的电影,我所看到的不仅仅是电影之内的东西,还有电影之外的东西,可以这样说,陈导的电影以他独有的思考和特有的复杂,深深地征服了我也影响了我。有人说《无极》看不懂,那是因为他们没用脑子,或者没用心,当年伯牙弹《高山流水》又有几人能懂。还有人说《无极》是把一些很简单的道理用一些很复杂的方式表达出来,看了,让人感觉累,那是因为他们想得太简单了,《红楼梦》看一遍是一个味,再看一遍又是一个味,请大家把《无极》摆到《红楼梦》这样的高度来看待好不好?无极,无极,这个名字,念起来就让人舒服。大家有没有注意陈导在《无极》中对人物和剧情的设定,倾城离开光明,光明一开始没有拦她,后来,他后悔了,于是昆仑用光一样的跑步速度把他带到了从前,在从前倾城离开的时候,光明上前拦住了她,就这样,光明完成了对放弃的重新抉择。到剧末,光明死了,昆仑又背起倾城,要带她回到以前,让她重新选择,就这样,倾城完成了对抉择的重新抉择。如此的循环往复和无始无终,正是无极所要表达的东西。而这一切的表达,只是借助了一个十分简单的爱情故事,就淋漓尽致入木三分地完成了。你能不说,陈导伟大么,《无极》伟大么?可《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的作者,不仅没有领悟这种伟大,反而借着《无极》里的影像进行恶搞,实在是,是可忍,孰不可忍,所以我方代表一致认为,强烈支持陈导决定起诉胡戈的行为。
  
  主席:谢谢正方一辩,接下来请反方一辩表明立场并发言,时间也是三分钟。
  
  反方一辩:谢谢主席,大家好!首先,我要告诉正方一辩的是,当年法国画家杜尚,如果不是以恶搞的手法,在复制的达.芬奇的传世名作《蒙娜丽莎》上画上了胡须,那么这世界就不会有《长了胡子的蒙娜丽莎》这幅名画。其实,《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之于《无极》,就像《长了胡子的蒙娜丽莎》之于《蒙娜丽莎》一样,不仅是一种个人的评论,也是一种个人在艺术上的再创作。大家知道,我们买了空调,感觉不好,会退货会投诉,买了电视,感觉不好,会退货会投诉,可为什么看了电影,感觉不好,就不能退票不能投诉,不但不能退票不能投诉,竟然连发表个人意见和评论的权利都要受到限制?正方以为《无极》好,那是你们的以为,我们对此表示尊重,但我们以为不好,你们就算不表示尊重,是不是也不至于表现出这种反应,一边说着重话进行斥责,一边还扬言决定起诉?《无极》如果是只拍给自己一个人看的,我们无权指责,但既然决定了公映,那么,有关《无极》的好坏与是非,就应该交由大众评论了。不管大众把这部电影捧到了天,还是砸到了地,只要针对的仅是作品本身,而不是创作者,那就都是正当的,不违反道德的。所以我方代表一致以为,强烈反对陈导决定起诉胡戈的行为——补充一句,这样说的意思,并不是害怕被起诉。
  
  主席:好,听过刚才正反两方的慷慨陈词,现在,请大家休息三分钟。
  
  (休息中:
  1、胡戈代表队里的一名男性啦啦队员,跑到陈导啦啦队中,推销“满神”牌洗发水,不幸被打成重伤,临上救护车时,又改向大家推销“逃命”牌运动鞋。
  
  2、陈导代表队里的一名女性啦啦队员,跑到胡戈啦啦队中,一展身姿后,说,你们想知道我这件衣服下穿得是什么吗,那就放下你们手中的武器……你们还想知道我这件衣服下穿得是什么吗,那就拿起你们的武器。胡戈啦啦队突逢此中变况,禁不住,全体起立,大喝一声,然后送“靠”字横幅一百条。
  
  3、陈导在很远的地方,给自己的代表队发来短信,感谢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并说,现在心态很平静,不会因此事而放弃自己在电影事业上的努力和追求。
  
  4、胡戈在很远的地方,也给自己的代表队发来短信,很感慨地说,没想到,会有这么多朋友关心我支持我,真的,我很感动,因为我毕竟不是什么名人大腕,开始听到他要起诉的报道,我还有点怕,连臭豆腐都不敢吃了,不过现在,我不怕了,只是有些担心,担心你们现在爱我以后又不爱我了,那样,我会很忧郁,很哀伤。)
  
  主席:休息时间到,现在,是双方展开自由辩论的阶段,每队各有四分钟的发言时间,按照规则,请正方先发言。
  
  正方二辩:刚才对方一辩口口声声说,《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是评论,好借着评论的概念逃脱对《无极》的伤害,那么我请问,评论这个定义是你们的自我认为呢,还是法律上的业已肯定?如果《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完全是借用了《无极》里的精美画面,那伤害或许还小些,可是,作者却进行了任意修改,首先把有关满神和小倾城对话的这一段画面,处理成黑白色,严重损害了原作里的美感和诗意。其次,把鬼狼从后抱住昆仑的这一段,配上了“怎么会迷上你”的背景音乐,严重损害了原作里的故事情节和人物关系。最后,尤其不能容忍的是,对满神的丑化,什么“因为地球是圆的”的配音,简直恶毒至极。
  
  反方二辩:停,停,停,请问对方二辩,《无极》允不允许评论?评论有文字式的,有漫画式的,自然也有影像式的。如果说《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对《无极》进行了改编,就是恶毒至极,那么,周星驰在《大话西游》里对古典名著《西游记》所进行的改编,是不是要被判刑?
  
  正方四辩:评论也要有个限度,不能想怎么评就怎么评。请问对方辩友,我方二辩所列举的是否属实?《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把陈导花了三年时间近三个亿投入才精心打造出的作品,改得目面全非,这对陈导个人是不是一个伤害,对《无极》所有创作人员是不是一个伤害。有人说,《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比《无极》有趣,不管是不是真的有趣,也不应该把这种有趣建立在对别人以及别人作品的伤害上。
  
  反方三辩:好,好,对方说得很好,既然提升到了伤害作品亦即伤害作者的高度上,那么我要问了,《无极》让日本男人骑在中国女人身上的镜头,对我们这些中国人来说,是不是伤害……
  
  正方四辩:我要打断对方三辩的发言,很遗憾,你刚才的发言让我感到震惊,请不要像鲁迅所说,一看到女人的胳膊就想到女人的大腿,《无极》里,是光明和倾城有了亲密接触,不是日本男人骑在了中国女人身上。
  
  反方三辩:就是的就是的
  
  正方四辩:不是的不是的
  
  反方三辩:就是的就是的就是的就是的就是的就是的
  
  正方四辩:不是的不是的不是的不是的不是的不是的
  
  主席:停,请反方三辩不要把问题牵涉到民族情绪以及演员身上,好,请继续。
  
  反方三辩:请原谅我刚才的有些言语过激,不过,就算不原谅,我也要说,《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把光明改编成向我们中国人民谢罪的日本人,我看了就是爽,《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把借着神的名义对剧中人和剧外观众进行说教的满神改编成一个居心不良的人,我看了就是爽。
  
  正方三辩:对不起,提醒对方三辩注意,我们是来辩论支不支持陈导起诉胡戈这个问题的,请不要转移话题。我方认为,《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在《无极》热映期间于网上地大量传播,误导了很多还没有看到《无极》这部电影观众的判断,从而间接影响了《无极》的票房收入。
  
  反方四辩:如果说《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的传播影响了《无极》的票房收入,那么请对方三辩给出证据可好?再说了,《无极》票房的收入,关键是要看《无极》本身的吸引力。其实,之所以到现在才发言,是因为以前,我喜欢过陈导的电影,也是冲着对他以前电影的喜欢,才走进影院看得《无极》,看完《无极》,我只是对《无极》有些看法,可是,当看到了陈导在国外说要起诉胡戈,又说“我觉得人不能无耻到这样的地步”时,我就对他的为人也有了看法。
  
  正方二辩:对方——
  
  主席:停,双方时间到,现在,请反方四辩做总结陈词,时间为一分钟。
  
  反方四辩:没什么好说的,要说的,刚才都说了。只是觉得陈导作为国际知名导演,不能只接受观众们对他的尊敬和推崇,而不能接受观众们对他的批评和嘲笑。
  
  主席:说完了么?那好,现在,请正方四辩做总结陈词,时间为一分钟。
  
  正方四辩:有关现在广大观众对《无极》的评价,借用一句老话,“宗之者固仅袭皮毛,诋之者亦未分肌理也。”我也没什么好说的,支持陈导,支持陈导对胡戈进行起诉的决定。
  
  主席:好,既然双方都没有什么可说的,那现在,究竟是支持陈导起诉胡戈,还是反对陈导起诉胡戈,有关这个比生存还是毁灭还要麻烦的问题,就交给我们的五位评审员去伤脑筋吧!请评审团退席!好,趁着评审结果还没有出来的这个时间,现在,我们看一下大屏幕,这是我们场外采访的录像,听一下场外朋友对此事的看法和意见。
  
  (录像1
  男记者:请问,对陈凯歌要起诉胡戈的报道,你有什么看法?
  路人甲:我能有什么看法,你瞧,我针对《无极》创作了三部改编短片,《无聊》,《无知》,《无耻》,都没出名,而胡戈只拍了一部《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就名声大噪了。真是,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行。要是陈导能起诉我就好了。OH,COME ON,陈导。
  
  录像2
  男记者:请问,对陈凯歌要起诉胡戈的报道,你有什么看法?
  路人乙:出人意料,匪夷所思,神鬼莫测,难以揣度,超乎想象,简直就是一次创举。具体点,我觉得陈导这次太过分了。胡戈是被广大看了《无极》之后的观众朋友们捧起来的,你起诉他,不就是跟这广大的观众朋友们过不去嘛。依我之见,陈导不仅不应起诉胡戈,还应该放出话来,说请胡戈到他家,共商中国电影发展之大业。等胡戈一来,嘿嘿,再换种态度,上老虎凳,灌辣椒水,抹芥末油,让看《无极》一百遍呀一百遍,直到看出是精品止。
  
  录像3
  男记者:请问,对陈凯歌要起诉胡戈的报道,你有什么看法?
  路人丙:支持。现在的评论太不像样子了。哪是评论,简直就是谩骂,再不治治,真要骑到我们头上拉屎了。
  
  录像4
  男记者:请问,对陈凯歌要起诉胡戈的报道,你有什么看法?
  路人丁:不瞒你说,我也是一个导演,如果陈导起诉成功了,最后还获得了广大影迷的称赞,那么陈导就是我学习的榜样,如果反之,陈导就是我的前车之鉴。本人以为,陈导在这件事上,处理地不够技巧。平常,要是有影迷说我的电影拍得不好,我不会说你没认真看,更不会说是你看不懂,而只会笑着说,也许,我没表达好。如果陈导对《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不闻不问,那么,我会说他淡然。如果陈导邀请胡戈去和他共同讨论电影,那么我会佩服他,真名导也,真名流也。可惜,以上的这两个如果都没出现。好了,我还有事,记住,我什么都没说哦。)
  
  主席:好,现在由请我们的评审团代表。
  
  评审团代表:到底是正方胜还是反方胜呢,我们五位评审员经过认真而慎重的讨论,最后决定,把有关这个问题的结果,放到下期的节目里宣布,谢谢!